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自己种树自己砍伐竟然会被判刑蹲监狱罚款这个事你怎么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晋州普法号发布了一个微头条,
内容大意是一个山东老汉,在自家后山种了一大片杨树,想的是种树卖木材来贴补家用,为此自己把养老钱拿出来,吭哧瘪肚的种了几千棵树,结果不料砍自己种的树卖违法,被带走调查,还被法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和一万元的罚款。
这个事乍听起来很荒谬,不都说“要想富,少生孩子多种树”吗?我们小时候那会儿街上不都贴着这样的标语吗?咋个今天还被罚款坐牢了呢?这事你怎么看?
出了这个事,一定会有很多律师从各个角度开始普法,我就不多说了。确实,没有采伐许可证,即使是自己种的树,也不能随便砍伐,好的好的,这回我们终于受教了,都知道了。
然而这里有个问题啊,律师就是吃法律这碗饭的,国家刑法研究得透透的,我就是一个老百姓,没杀人没放火,一个老头就想多挣点钱,很朴素的想法,因为不了解法律就这样获罪了,是不是有点不通情理?
毕竟我不是主观上明知故犯,明知道这是犯法还去做,在这样的情况下,判决上是否是过于严重了?
1.何罪之有?
你看啊,老百姓种树的出发点是为了赚钱,既然他开始种树,这就说明过几年他肯定是要去砍掉卖了换钱的。
对吧,这个逻辑没毛病吧?
然而,这个事情从头没有任何人没有制止他,仅是在他真实地发生了砍伐的动作之后,才突然去抓他,判刑他。这有点太突然了吧。
一棵树要成才,怎么也得三五年,这里面本来有很多的时间可以去警告他,提醒他,教育他,普法他,然而都没有去做。到了砍伐的时候突然出手,那么你是怎么知道他砍伐了树木了呢,这是被举报了,还是套路呢,还是什么?
咱们执法上是不是还应该有点温度。像这次新闻报道里的山东老汉,自己拿出养老钱,买了几千棵树,在在家后山上吭哧瘪肚的种,不为赚钱,难道是老了老了,为世界的绿色生态添砖加瓦、献爱心吗?
几千棵树,不可能一天栽完,栽种的过程怎么没有人提醒他一下,满怀温度地问一句:将来办不下来砍伐证,你自己私砍这些树是要违法的,你知道吗?
执法有力度,但也更需要温度。
一个地方上,突然多出一片树林子,客观上就是帮地方政绩添砖加瓦了,谁也不能否认,对吧?国家提倡植树造林,有人愿意去做,帮有关部门承担了植树的责任了。
植树造林本来就是苦差事,每个地方都有国家分配和落实下来的责任,地方上林业部门自己种还需要人、财、物,一个不到位都没法推进。老百姓帮你种了树,提升地方政绩的时候不见地方给予个人奖励+证书也就罢了,砍伐的时候好歹提醒、警告一下我觉得不太过分吧。
种几千棵树不是一天的事,砍个几百棵树也绝对不是一天的事。抓的时候雷厉风行,监管的时候怎么就缺了和风细雨呢?
2.适得其反?
这回倒确实是好了,现在媒体传播又发达又快速,终于全国人民都知道:不但种树不给钱,砍自己的树还要坐牢。费力不讨好的事谁还去做?没有经济利益的事情,谁傻吗?
从此往后,国家分到地方上的植树造林项目谁来做呢?这个重担只能交回到地方自己的头上,自己扛了。种树赚钱是违法的,咱们还是都老实点吧。
这篇文章中还温情地提示我们不用太紧张,也不是说没有伐木许可证一颗都不能砍,“法律规定砍伐树木在十到二十立方米以内,或者砍伐幼树五百株到一千株以内,都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超过以上标准的,则会以涉嫌构成乱滥伐林木罪被立案追究。”
意思就是说,只要砍树不超过十到二十立方米,只砍五百到一千棵幼树就没事,注意,说的是幼树。
而这个大爷之所以罚款一万,坐牢两年,是因为他砍了700棵成年杨树,砍了137立方米,这两个数据很显然都超过了法律规定的限度,因此他的行为就构成了滥伐林木罪。
那么这位大爷到底是怎么想的呢?为啥要放过幼年树不砍去砍成年树,为啥要砍137立方米呢,文中是这样记录老李头的心理活动的:
“刚好当地某工厂缺少木料,正在向外界购买大量的木材,于是李大爷决定,先砍一些杨树拿去卖钱,等有钱之后,再大批种植。砍树可是一个体力活,李大爷没有大型的砍树机器和工具,只能够找来村里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一群人从天亮忙到天黑,终于用一个星期左右终于砍了700颗杨树。剩下的要么就是还没有长成,要么就是不方便砍伐。”
你看,这位老李头可真是用心良苦,总结一下李大爷的心理活动就是:“幼树没长成卖不了钱砍了没用,砍了700棵成年树,虽然雇人都是自掏腰包,赚了钱我还会继续种。”如果你是老李头,你认为他的想法有问题吗?怎么感觉这就是正常人的思维呢。
3.再说两句
可是,在正常的思维也没用,谁让他触犯了法律呢。我们还比较幸运,他的经历给我们这些网民做了一次反面教材,警告那些妄图靠种树发家致富的人,种树可以,砍树违法,即使办证也要按照有关部门规定,计算好砍伐面积和砍的棵数。
可是,既然都到了这份上了,又要兼顾面积又要兼顾棵数,种树还能发家致富吗?反正都是以吭哧瘪肚的弯腰挖坑,一年四季的浇水,大家还不如回去种地吧。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