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你知道房地产行业涉及的所有税种吗全在这里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_房地产业与金融业、商业高度关联,带动性强,又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因此一直是国家调控的重点,也是税收的难点与重点行业之一。由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特点及其产品(商品房)的特殊性,决定了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各个阶段和动作环节,其财务核算的固有特性。那么你知道房地产行业涉及的所有税种吗?
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带大家认识一下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情况。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可分为拿地(项目设立)、建设(施工开发)、销售(房地产预售)、持有(售后服务或自持)等四个阶段。首先让我们先看一下瑞立诺财税列示的房地产经营过程的涉税框架图,然后再一一细说每一个税种。
一、契税
1、契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锐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向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在企业设立阶段,若出资人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则获得投资的一方需要缴纳契税。
3、企业拿地后企业应缴纳的契税=土地出让价款*适用税率(现行契税适用税率为3%-5%,各地有减半征收的情况)。土地出让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瑞立诺财税提示您:上述土地出让价款中的市政建设配套费若在《土地出让合同》明确列明具体价格时,可以作为契税缴纳依据。否则不应当作为契税缴纳依据。在实务过程中,须充分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确认,进行合同条款设计。
二、耕地占用税
1、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采用定额税率。
2、耕地占用税=占用的耕地面积*定额税率。耕地占用税在税率设计上采用了地区差别定额税率。税率规定如下:(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50元;(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40元;(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6~30元;(4)人均耕地超过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5~25元。
3、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最多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
三、印花税
1、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实务中分为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
2、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 或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3、企业拿地阶段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税率为0.05%(从价计征)。
4、开发企业的会计账薄、营业执照等按量缴纳印花,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件时,应按权利许可证照,按件缴纳印花税(从量计征)。
5、企业在开发咨询、施工、采购、房产出售、出租活动中所书立的合同、书据等,应按照印花税有关规定按不同的税率缴纳印花税(从价计征)。
6、值得一提的是,这里有个可以省税的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上载明的“购销金额”: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因此合同中订立的不含税价格可以少缴纳税款部分的印花税。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
1、城填土地使用权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按年计征分期申报缴纳。
2、城镇土地使用税=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定额税率;
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交付土地时间,若未约定,则从签订合同次月算起。在实务中,开发商往往先占有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是具有一定节税效果的4、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为商品房出售双方签订销售合同生效的当月末,按房屋销售相应比例核减应税土地面积,按月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分次缴纳。
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通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外,特殊的就是代扣代缴拆迁补偿、挡光或施工补偿、晚交房和晚办产权等各种补偿的个人所得税。按照规定,企业拿地阶段,若对拆迁的居民没有超过进当地政府规定的补偿标准,则对被拆迁人取得的迁拆补偿,免征个人所得税,若超出了标准,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六、增值税
1、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9%)*9%-企业当期进项税额
2、在预售阶段,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不动产,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交房验收时按适用税率计算补缴剩余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采用一般计税方式的话,适用税率为9%,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5%的征收率。预缴税额=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3、瑞立诺财税提示您:2016年5月1日起,房地产行业进行了营改增,即2016年5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产需要缴纳增值税,而不再是营业税。在《营改增暂行办法》中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一旦选择,36个月内不得进行改变。
4、关于房地产老项目的界定:(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 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5、不同纳税人开发老项目与新项目缴纳增值税的情况汇总如下:
七、附加税费附加税费是增值税的影子,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相应税率。
八、土地增值税1、土增税的计税依据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2、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应税收入-扣除项目金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具体计算如下:
其中,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金额,而扣除项目金额的具体组成如下图:
3、房地产开发项目周期相对较长,在还没有正确计算出房地产项目增值率的情况下,房地产采取先预征后清算的征管模式。土增税应预缴税款=(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预征率不同地方的预征率不同,举个例子:目前南宁市城区和开发区的预征率为:(1)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2)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普通住宅,按1%预征土地增值税;
九、企业所得税1、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2、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适用税率
十、房产税1、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产的原值或是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2、企业自用部分房产应纳税额=以房产原值(评估值)*(1-30%)*1.2%3、企业租赁部分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12%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