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李某迪塌房脑洞:在日本嫖娼算违法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10月21日晚10点左右,平地一声雷,北京朝阳群众又立功。经群众举报,朝阳区警方抓捕到一名嫖 娼违法人员“李某迪”。
2、后被证实,这位李某迪,就是最近正在热门综艺《披荆斩棘的哥哥》中刷存在感准备翻红的钢琴演奏家李云迪。
3、#警察叔叔内了一手好涵
4、年少成名,18岁夺得肖邦钢琴比赛大奖的“钢琴王子”李云迪,从此堕落为劣迹艺人。我们这群吃瓜群众除了唏嘘感慨其如此不爱惜羽毛之外,也对“嫖娼”一词有了更深刻的印象和认知。
5、#心疼连夜给违法人员打码的芒果台后期
6、在我国,嫖娼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仍是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7、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根据情节轻重会处以五日以下到十五日以下等不同程度的拘留和相应的罚款。如果涉及到嫖宿幼女(未满十四的幼女,无论是否自愿均视为强奸)、或者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要参与嫖娼卖淫的行为,就构成了犯罪,这种情况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8、吃完瓜,忽然想起日本。
9、在风俗业发达的日本,“嫖娼”又是否构成违法或犯罪呢?
10、日本自江户时代(1603-1867年,相当于我国的明清时期)起便存在公娼制度。
11、彼时政府允许合法卖淫,只要性工作者公开登记营业,纳税并接受政府管理(例如定期体检)即可(与之相对的是不向政府公开自己卖淫身份和收入的私娼)。
12、此后,虽然日本政府曾多次尝试限制、废除公娼制度,但都收效甚微。这种状况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才有所改观,在美国的占领和要求下,日本慢慢完善加强了风俗管理相关的法案律令。与之相应的,日本社会上不能容忍性交易行为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愈发追求公序良俗。
13、在1957年也就是昭和31年,日本正式实施《卖春防止法》(日语:_春防止法/ばいしゅんぼうしほう),亦可简称为《卖防法》。
14、该法令旨在防止性交易(即卖春、卖淫),对鼓励卖春的行为会进行处罚,同时对可能受品行或环境影响而提供性服务的女性会采取辅导及保护措施。
15、法条原文:
16、「この法律は、_春が人としての尊_を害し、性道_に反し、社会の善良の_俗をみだすものであることにかんがみ、_春を助_する行_等を__するとともに、性行又は_境に照して_春を行うおそれのある女子に_する___分及び保_更生の措置を_ずることによつて、_春の防止を_ることを目的とする」(1条)
17、「この法律で『_春』とは、__を受け、又は受ける_束で、不特定の相手方と性交することをいう」(2条)
18、「何人も、_春をし、又はその相手方となってはならない」(3条)
19、《卖防法》第二条中指出,“卖春”是指“在接受报酬,或有接受报酬之约定的情况下与不特定对象进行性交的行为”。
20、正是由于规定中包括“不特定对象”这一要点,如果发生性关系的对象是“特定对象”(比如情人或恋人),那么即使是在“接受报酬,或有接受报酬之约定”的情况下也不能构成卖春;而且,诸如此类的“非正式”性行为和性服务(比如不上本垒)其实还有不少,它们也不构成“卖春”、也不违法。
21、仅仅由此我们便可以看出,在日本,解释与定义“卖春”其实有很大的自由空间。此外,《卖防法》虽然禁止卖淫、将“卖春”视为违法行为,却没有针对卖淫的明确处罚规定,只针对“助长卖春”的行为进行处罚。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