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执业医师法全文2021版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三条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2、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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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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