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车辆购置税法实施条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车辆购置税法: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1.购买自用计税依据的具体范围: (1)含购买者随购买车辆支付的工具件和零部件价款; (2)含支付的车辆装饰费; (3)代收款项应区别征税:用代收单位的票据收取的,计入计税依据;用委托方票据收取的,不计入计税依据; (4)不含增值税税款; (5)不含购买者支付的控购费(行政性收费); (6)含销售单位开展优质销售活动所开票收取的有关费用。 2.进口自用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该组价也是进口消费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10% 3.其他自用应税车辆如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凡不能取得该型车辆的购置价格,或者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一般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最低计税价格×10% 二、税收优惠 (一)车辆购置税减免税规定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4.自2004年10月1日起,对农用三轮运输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5.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减税。(1)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2)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3)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 (二)车辆购置税的退税已纳车辆购置税,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前需退税的,可申请退税。《 道路交通安全 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九条 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按照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三)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价格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四)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五)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六)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纳税人无法提供车辆有效价格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七)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的,计税价格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税价格为0。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