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如何改革人编如何设置

导读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机构改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如何改革人编如何设置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
2023-11-27 12:25:06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机构改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如何改革人编如何设置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城管要想成为正式编制的职工,是越来越难了。

2、过去,城管局是住建局的二级事业单位,下设执法大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卫等单位,只有执法大队是参公单位,其他都是事业单位。这时候的城管局,除管理人员和极少部分办公室文秘人员以外,绝大多数是工勤人员,是各地退役军人安置的重点部门之一。除了这些正式职工,还有大量的聘用合同制管理人员、公益岗位,最早执法出现违规行为,让临时工出现顶包的,就是从城管部门开始的。

3、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之后,城管部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4、一是城管局机关的改革。城管局做为行政执法部门,也发生了两种变化:

5、一种是市辖区及设区的市,成立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行政部门,占用党政机构个数之一。作为行政部门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使用行政编制,机关干部为公务员身份。各市区的行政机构个数和行政编制总数极为有限,新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其行政编制数基本上设置在30个左右,这对于市辖区及设区的市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能的发挥,以及巨大的工作量、广大的执法区域范围、庞大的执法对象、复杂的执法形势而言,无疑于杯水车薪。行政执法机构改革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还必须要有相应的执法资格,临时人员和辅助人员不能直接参与执法工作。因此,局机关的公务员只能做为管理人员出现,下设若干个执法大队是刻不容缓。而执法局的职责,除管理与执法外,也将大幅度向公益服务转换,原机构内大量的工勤辅助人员,以及新旧聘用合同工、劳务派遣工,将承担大量的服务工作,代替原来承担的辅助执法及外包执法行为。

6、另一种是县一级成立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事业机构,不占用党政机构个数,未参与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局机关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参公管理。这一类城管执法局,其机构改革在新一轮党政机构之前就已经完成。而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后,并未列入当地党政机构个数,因此也不可能成为行政部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要求,不允许成立“事业局”,因此这类执法局在事业单位改革结束后,也不能再称为“局”,只能是执法大队之类的称呼。除农业农村等五领域执法机构改革已经基本完成之外,其他行业领域的执法机构改革,包括城管综合执法改革,有望于今年年底前结束,总的原则是不改变事业单位属性,以“局队合一”为主,实行参公管理,执法人员的要求,也必须是参公身份,也要有相应的资质。

7、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的两种机构改革模式,只是机构属性和编制、人员身份等方面有差别,但承担的职能,和职能转换的方向相同,人员配备模式相同,执法要求相同。

8、二是城管局下属事业单位的改革。这主要是指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三个机构,原来都称为“管理局”,比如市政设施管理局、园林绿化局等,也都是事业单位。只是财政供给形式有差别,有的全额供给,有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这三个机构被划分为生产经营类,将改企经营。已经于2018年7月底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任务的辽宁省,这三个机构已经完全改企,其他省市的改革工作,也将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这三个机构原来承担的管理职能,将由住建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承担;其承担的服务职能,将全面推向市场,由“政府购买服务”代替。原工作人员根据“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进行分流,部分连人带编划转到住建局下属单位,部分随企改制,使用的自收自支类编制,也将全面取消,不再使用。

9、综上所述,在新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要想成为正式有编制的职工,是行政单位的必须是公务员,是参公事业单位的也必须是干部身份,两种类型的人员,都是“凡进必考”,或者由其他党政机关的公务员调任,除此之外,别无他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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