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武器装备承制资格证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武器装备承制资格证的办理流程:
1、查询登记。企业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获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产品)目录》中的相关信息;
2、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一类许可的企业直接向国防科工局提交申请资料申请二类许可的企业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必须提交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有关证明材料;
3、审查。国防科工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分别组织进行审查(包括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查),总装备部许可协同管理部门指派驻军事代表机构参加审查;
4、核准。审查通过的,一类许可证由国防科工局核准并颁发资质,二类许可证由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报国防科工局核准并颁发资质。
武器装备承制资格证的办理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承担初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维修任务的单位或是与之配套的整机、部件、组件、器件和材料生产单位;
3、有与电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
4、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和工艺;
5、按照国家军用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并运行武装质量管理体系三个月以上,且已完成内审和管理评审;
6、运行期间有订货及交付发生,月现场审核时应有军 品生产。
【法律依据】: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
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应当执行军用标准以及其他满足武器装备质量要求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鼓励采用适用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应当依照计量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实施计量保障和监督,确保武器装备和检测设备的量值准确和计量单位统一。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