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编写制作销售贩卖网络游戏外挂构成什么犯罪一般怎么判刑量刑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搞清楚两个概念:一、是编写制作、销售贩卖网络游戏外挂的行为;二、是单纯购买使用网络游戏外挂的行为
2、下面一一解答。司法实践当中,关于编写制作销售贩卖游戏外挂可能涉嫌三个罪名,分部用案例说明清楚:
3、(一)侵犯著作权罪
4、网络游戏外挂程序是他人利用自己的电脑技术专门针对一个或多个网络游戏,通过改变网络游戏软件的部分程序制作而成的作弊程序,其复制了互联网游戏程序的源代码中的部分内容,研发网络游戏外挂程序须以网络游戏原有程序为基础,存在着复制网络游戏数据的客观事实。说明了制作、销售网络游戏外挂程序行为的侵犯著作权特性。
5、案例:
6、李**针对《穿越火线》网络游戏研究制作外挂程序,在《穿越火线》游戏客户端不具备透视功能的情况下,增加了透视功能,后发布在互联网上供玩家免费使用。此外,还在“淘宝网”上对外销售该外挂游戏,谋取非法利益。
7、该功能的实现必须复制互联网游戏程序的“源代码”,而李**制作的网络游戏外挂程序与《穿越火线》游戏程序具有高度的相似性。同时,李**要想使其制作的外挂程序与《穿越火线》游戏对接,势必要破译和擅自使用原网络游戏的通信协议,截取并修改游戏发送到游戏服务器的数据,修改客户端内存中的数据,以达到增强客户端透视功能的目的,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复制发行”的要求,故该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行为。
8、李**等人被法院判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量刑2年至一年十一个月不等的刑期。
9、(二)非法经营罪
10、违反法律规定,无经营主体资格,且未经许可和授权,非法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游戏程序,牟取非法利益,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11、案例:
12、沈*为牟取非法利益,从他人(身份不明)处购买《天龙八部online》网络游戏外挂,经修改及嵌入自动答题程序后命名为“顶呱呱”(该软件具有自动答题、自动打怪升级、自动采集种植等功能)。通过淘宝网公开销售该外挂软件及配套的自动答题程序密码,非法获利。
13、后,沈*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
14、游戏
15、(三)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
16、如果网络游戏外挂程序突破了游戏安全保护措施,对游戏运行程序数据实施未经授权的增加、修改功能来实现各种功能,干扰了游戏的正常运行,属于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
17、行为人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制作、出售网络游戏外挂程序,违法所得数额达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标准,应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定罪处罚。
18、案例 :
19、孔*制作《绝地求生》网络游戏外挂程序“妩媚多功能插件”,并对外销售。为增强“妩媚多功能插件”的功能,孔某某经他人介绍结识同样制作《绝地求生》游戏外挂程序的被告人郜*,两人通过QQ文件传输的方式,分多次将其自行编程开发的《绝地求生》网络游戏外挂程序“小白全功能插件”成品以及外挂程序源代码模块等。此外,孔*对游戏外挂程序源代码及代码模块等加以利用,完善“妩媚多功能插件”外挂程序功能并通过“晋兴卡盟”等网络销售平台向他人销售,非法获利。
20、“小白全功能插件”及“妩媚多功能插件”外挂程序的功能均须依附于《绝地求生》游戏客户端并在游戏过程中实现。上述外挂程序在开启过程中会运行“xb.exe”和“Unrealpak.exe”安装文件,并在运行过程中对游戏运行程序实施未经授权的增加、修改操作,同时可以规避游戏的安全检测,对游戏的正常操作流程和正常运行方式造成干扰,属于破坏性程序。
21、法院认为:
22、本案中,涉案游戏外挂程序避开了游戏的安全保护措施,对游戏运行程序数据实施未经授权的增加、修改,以加强应用功能,并非对游戏数据进行简单的复制。故制作、出售网络游戏外挂侵犯的是游戏数据修改的控制权,而不是复制发行权,故本案的情况不符合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
23、最终,判处了孔*等人一年有期徒刑。
24、二、使用游戏外挂是否构成犯罪?
25、答案是否定的。只是单纯地使用游戏外挂是不构成犯罪的。法律仅处罚生产、销售等以此为牟利的行为,对于单纯的使用是没有规定构成犯罪的。
26、但并不是不构成犯罪,就可以泛滥使用,有可能会有行政方面的处罚。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