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错换人生28年姚策去世郭威应该赡养生父母还是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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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3 17:40:01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民法典:错换人生28年姚策去世郭威应该赡养生父母还是养父母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回顾:2020年2月,28岁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患有肝癌。母亲许女士欲“割肝救子”时才发现儿子并非自己亲生。原来是1992年6月在医院生产后与河南郑州的杜女士抱错了孩子。姚策是杜女士的孩子,而郭威则是许女士的儿子。

错换人生28年的主角“姚策”去世了,年仅29岁,带着满满的遗憾与不舍。而关于他与郭威的人生,到底是人为造成的“偷换”还是医院粗心导致的“错换”,至今仍然没有一个标准的定论,姚策到底也没有等到所谓的真相。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姚策去世,面对养父母和生父母,郭威应该赡养哪一方?

根据《民法典》第26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里的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并不包括儿媳、女婿。

依据现有的事实证据,可以确定郭威的生身父母是许妈和老公,而姚策的生身父母是杜女士与老公。姚策如果还在,赡养老人的问题好解决,无论怎样,最起码每个家庭是有个儿子在的。现在,姚策走了,郭威面对养父母、生父母,他有赡养哪一方的义务呢?

1、郭威和杜女士及其老公之间不具有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有人说,虽然不是亲生父母,但是他们养活了郭威28年,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这个说法笔者是不赞成的,因为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等同亲生的父母子女关系,如果这样探讨这个问题就没有必要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而自1992年4月1日之后未经登记不再承认事实收养关系。

2、郭威与生父母的关系是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因为郭威与养父母杜女士及老公的收养关系无效,因此其与亲生父母的父母子女关系继续有效。因此,其有义务赡养亲生父母,当然,也有权利继承他们的遗产。

3、虽然郭威与杜女士及其老公并未成为法律上的养父母子女关系,可是毕竟他们抚养了他28年,也付出了很多心血。如果郭威果真离他们而去,那他们的老年生活又该依靠谁呢?

郭威也是一样,一边是亲生父母,一边是养育他28年的养父母,他又该赡养谁呢?但做出任何决定的前提应当是保有一颗善良的心、感恩的心,不能泯灭良知!

这部《民法典》是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前后论证时间漫长,意义之大不言而喻。

1 结婚时索要高额彩礼,离婚时必须无条件退回彩礼;

2 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犯错方少分财产,严重的净身出户并赔偿无过错方;

3 未成年人打赏主播、充值网游,必须退款;

4 协议离婚设置30天冷静期,可随时反悔;

5 超过规定的高利贷,可不用偿还利息;

6 电梯内广告收益,物业无权处置,归全体业主共有;

7 见义勇为主动施救造成被救人损伤的,救助人不担责;

8 不管谁买房,只要房本上加了另一个人的名字,就算共同财产。

第8条我多解释一句,假如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房产证上又加了女方名,那么这个行为就算财产赠予,不可撤回,房产属于两人共有,假如日后离婚,房产平分;如果没加女方名,那么房子就还只属于男方,万一离婚,房子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享。

还有就是你在阅读《民法典》的时候,你还会发现很多有趣是规定。

婚前多套房产属于一方所有,但婚后变卖了,所得房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所购买的债券、股票等,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公婆不帮助儿媳看孩子,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是不是有点意思,看到这一条,有多少受屈的儿媳心里乐开了花,这样媳妇也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没有义务赡养公婆了。

《民法典》生效了,原有的《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等一共9部法律也随之废除,各个法律条文也都一并归纳到《民法典》中!

《民法典》一共有1260条法律法规,涉及到了我们生活中的各个方面。

一个人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就和《民法典》脱离不了关系,上学,就业,结婚,生子,买车买房,邻里纠纷等等,大事小事,大矛盾小纠纷都做了全面的规定。

《民法典》的出现,也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天翻地覆的变化,只有在最早的时间掌握它,我们才能有一个更加轻松的生活,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我们已经是生活在2021年了,不能再做一个一无所知的法盲了。

有本民法典在手,无疑是学习生活法律知识的最佳来源。无论是放在家里“镇宅”,还是工作中使用,都是不错的选择。时常翻翻看看,这样碰到纠纷时,我们心里有底,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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