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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审计局自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1月22日,对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至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科级单位。主要负责执行国家、省、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及信息工作,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系统等。
内设行政审批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和社会保险科等12个科室,下属6个事业单位:新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新郑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新郑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新郑市创业贷款担保服务中心、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中心和新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现有干部职工107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88人。离退休人员58人,公务车4辆。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其财政财务收支状况,预算收支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但还存在预算编制不细化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上年度结余资金未按规定纳入下年度预算。
2.预算编制不细化。
3.超预算支出。
4.预算编制不科学。
(二)“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未实行单车核算。
2.公务接待手续不健全。
(三)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超标准、重复报销差旅费。
2.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3.原始凭证不合规。
4.财务支出手续不健全。
5.财务支出不规范。
6.会计科目使用不当。
7.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8.备用金管理控制不规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建议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预算方面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编制;对“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应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接待费用管理,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实现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超标准、重复报销差旅费,备用金管理控制不规范问题已整改;出台了《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管理制度》,为预算编制的规范、科学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制作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在清单上详细显示接待事由、对象、时间等要素,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其他问题已作出书面承诺,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整改结果由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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