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北京拆迁律师:“三抢”如何认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律师:“三抢”如何认定?许多面临拆迁的人为了获取更多的拆迁补偿,往往采取抢种、抢栽、抢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方式,以获取更多的拆迁补偿,这些方式被称为“三抢”。
2、之所以出现“三抢”,与我国现行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只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补偿,过于偏离土地的市场价值和农民的经济预期有直接关系。
3、那么有关行政机关是根据什么认定“三抢”的呢?律师为您详解:相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依据以下几点认定被征收人的行为是否时“三抢”行为,区别对待。
4、(一)抢种、抢栽认定依据种植作物在政府书面告知后种栽的。
5、2、种植密度严重超过该作物行业标准和科学密度。
6、3、种植作物的时间违背科学规律,比如在非种植期种植。
7、4、租用土地合同中有明显的获得征地补偿的意向。
8、5、租用土地面积与施工占地面积高度吻合。
9、(二)抢建认定依据建筑物是在政府书面告知后建设。
10、2、建筑物明显不具备使用功能。
11、例如在没有生产养殖业规模的情况下大量建设厂房、牛棚、鸡舍等行为。
12、以上依据有的可以单独使用,有的必须结合使用才能认定是抢种、抢栽、抢建。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