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假规定

导读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产检假规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
2023-10-17 14:18:00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产检假规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

(一)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

(二)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三)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四)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产检假只给半天是违法的。对于怀孕一到六个月的职工,每月的产检假至少要有一天,之后还会视情况增加。但是职工每月分几次请假,单位每次视情况给半天假,则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2.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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