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离婚时全职太太可以获得多少经济补偿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经济补偿,其实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家务劳动补偿。全职太太有权获得家务劳动补偿,这在《民法典》中有着明确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关于补偿金额:
民法典没有规定明确的金额,由法官进行自由裁量。
从审判实践来看,各地法院判决的离婚家务劳动补偿金的数额基本不超过10万元。还有更低一些的,基本在3-5万元之间。经济补偿为什么普遍偏低呢?
主要是因为这个制度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基础上设立的一种补偿制度,是对承担家庭义务较多的一方的权利给予救济和平衡。举个例子,就好理解了。双方离婚,男方年薪200万,女方是全职太太,那这200万也是共同财产,需要共同进行分割,每人分得100万。
女方全职照顾家庭不容易,男方在外挣钱也不容易。
男方挣得200万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女方有权分得100万。
除此之外,考虑到女方是弱势群体,又常年全职照顾家庭,付出家务劳动较多,丧失了事业晋升的机会,丧失了经济独立的能力,所以在分得100万的基础上,再额外对女方进行经济补偿,由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基础之上的额外补偿金,出于补偿的目的,所以金额偏低。
(3)法院判给补偿金,主要考量哪些方面?
家务劳动的时间、家务劳动的精力、家务劳动的效益、另一方获得的财产性利益等。
时间和精力很好理解。
那什么是家务劳动的效益?一般我们可以理解为良好的家庭生活环境。
那什么是财产性利益?
举个例子,比如婚姻存续期间,另一方晋升了职位,从部门经理升职为分公司总经理。
或者另一方获得了专业职称、获得了学历学位、执业资格等。
再比如知识产权方面的,另一方写了一本著作,因此名气大增。
等等,上述这些都算财产性收益。法院在判给补偿金金额时,都会考虑这些因素。
(4)实践中如何适用《民法典》关于经济补偿这一规定?
法院不能主动判,而是在离婚时,由付出劳动较多一方(全职太太)主动提出,请求另一方给予补偿。
如果付出劳动较多一方没有主动提出,那么法院是不能主动判另一方给付的。
另外,不提起离婚诉讼,只单独要求经济补偿,法院不支持。该经济补偿,只能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才能一并提起。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