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户口落户证明怎么开具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如果要进行开具户口落户证明的话,要到当地的派出所和居委会来进行开具。一般来说迁入证明需要符合标准来进行办理,如果不符合标准的话,派出所是不会进行准许申请人进行落户的。
1. 普通迁入证明:
兹有XX省XX县XX镇(乡)XX 村(居委会),姓名XXX
,性别X,民族X,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因 XXXXX(某原因)
,现同意将户口迁入本村,请有关部门给予办理。
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2. (村委会同意新婚妻子迁入)证明:
XXX派出所:
兹有我村XX组村民某某,男, XX年X月X日出生,身体证号码为XXXXXX,于XX年X月X日与某某,身份证号为XXXXXX
登记结婚,经本村两委研究,同意新娘户口迁入本村新郎户,请有关部门协助办理。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村民委员会(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市外迁入:
1. 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2.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3.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市内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落户首先要看自己是不是属于落户的标准和政策符合的类型人群之中。如果是属于市内迁移的话,那么迁移就只需要由迁入地和迁出地同意即可,如果是跨市进行时落户的话,则需要看自己是否符合迁入地所规定的政策和标准。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