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一般包括哪些

导读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营业外收入一般包括哪些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营业外收入包括的内容有哪
2023-10-15 05:58:00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营业外收入一般包括哪些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营业外收入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1.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指因自然灾害等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而报废非流动资产所产生的清理产生的收益。

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出售利得。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也就是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是指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价款和报废固定资产的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扣除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处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

无形资产出售利得,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价款扣除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

(新准则已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归入新的利润表项目"资产处置收益",位置在其他收益之上。)

2.债务重组利得

指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清偿债务的现金、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务账面价值间的差额。

3.盘盈利得

指企业对于现金等资产清查盘点中盘盈的资产,报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其中固定资产盘盈是指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的估计原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现行的新准则中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帐户)。

4.政府补助

指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从政府无偿取得资产形成的利得。

5.捐赠利得

指企业接受捐赠产生的利得。企业接受的捐赠和债务豁免,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

但是,企业接受股东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经济实质表明属于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当将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二、营业外收入要交税吗

营业外收入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但是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标准是利润总额,利润总额的公式是利润总额=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也就是说营业外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1、处理固定资产收益,交企业所得税25%

2、出卖设备收益,交增值税17%或者2%,所得税25%

3、出卖房屋土地收益,交营业税5%,所得税

4、还交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还要交城建税3%-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一般来说,营业外收入是要计收企业所得税的,但是营业外收入不用交增值税、流转税等其它税目。有些营业外收入不需要交所得税,比如国库券利息收入等,以及一些国家政策规定的免税事项。有些营业外支出不能扣除,如超过标准的捐赠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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