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对证人的保护措施有哪些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对证人的保护措施主要有:
2、(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3、(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4、(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5、(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6、(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7、证人是指知道案件情况并提供证言的人。在我国,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应如实地提供证言,如果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8、在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特殊案件中,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确实存在危险的,应当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以实际落实对被保护人员的保护。保护好证人,是实际保证指控犯罪行为成功的一个必要前提。
9、法律依据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1、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12、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4、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15、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16、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