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还是制定规章制度

导读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制订还是制定规章制度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是制订规章制度。企业的规章制度
2023-10-30 20:10:01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制订还是制定规章制度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是制订规章制度。

企业的规章制度都是发展的变化的,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规章制度也不断地完善和切合实际,规章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总方向,总要求不会变,但实施细则是要调整的,当然在一定的时间内制度应该稳定,否则就没有严肃性。所以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制而订之,在一定时间内是确定的,但长期应用是有调整的。

两个词的区别如下:

1、“制定”是动补型,“制定”偏重于做出最后决定,使完全确定下来。“制定”常与政策、法令、方针、路线等搭配。

制定的话,基本上就是已经定下来了,很少会有改动。

2、“制订”是联合型。“制订”偏重于从无到有的创制、草拟而后的订立。“制订”常与计划、方案等搭配。

制订一般是表示正在进行的一个方案等事物,或者是有表示某种打算,甚至是没有最后定案的;但制定是不同的,制定是比较偏重于方案已经确定下来的,表示已经确定了,并且基本上不再更改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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