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宣告自然人死亡须具备的条件:
2、一、自然人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定的期间。
3、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4、(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5、(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6、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7、二、须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8、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债权人、债务人、人寿保险合同的受益人。
9、只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作出死亡宣告。
10、三、须由人民法院进行宣告
11、宣告死亡的案件只能由人民法院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宣告自然人死亡。
12、依据《民法典》第48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13、宣告死亡的程序:
14、一、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
15、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16、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17、二、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的案件后,须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
18、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19、三、公告期间届满仍不能确定失踪人尚生存的,人民法院才能依法对其作出死亡宣告。
20、四、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公民失踪后,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从失踪的次日起满4年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1、宣告失踪的判决即是该公民失踪的证明,审理中仍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的规定进行公告。人民法院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的期间,不包括在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所须达到的法定期间之内。
22、【法律依据】
23、《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24、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25、(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26、(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27、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28、第四十七条
29、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30、第四十八条
31、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3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33、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34、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35、第一百九十二条
36、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37、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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