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导读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逮捕的条件有哪些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逮捕的条件如下: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
2023-10-29 11:06:01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逮捕的条件有哪些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逮捕的条件如下: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要求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且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同时需要这些证据必须是已有并查证属实的。当然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也低于定罪的标准,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关于刑罚程度的规定。基于已有的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结合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的,符合逮捕条件;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4、另外,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情形如下: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由于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可以适用。即使当事人符合上述两项条件,但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其危害社会的,则无逮捕必要,不应逮捕。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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