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协议写无劳动纠纷还能投诉住房公积金吗

导读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离职协议写无劳动纠纷还能投诉住房公积金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索引:用
2023-10-28 16:32:01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离职协议写无劳动纠纷还能投诉住房公积金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索引:用人单位即便在劳动者离职时与其签署协议确认双方再无任何争议,劳动者依然有权就公积金缴纳事宜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举报要求处理。住房公积金缴纳属于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再无其他任何争议”的约定不能免除。

2、王绒2011年4月12日入职精研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并于2011年4月28日与公司签订1年期的劳动合同,担任公司后勤岗位。后续,双方又续签多份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至2021年4月11日。

3、入职后,王绒跟公司沟通申请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说自己是北京人,用不着,每个月补贴自己一定数额的公积金补助即可。

4、公司同意了王绒的申请,2011年5月-2021年1月期间,每月按照50-300元不等的标准向王绒支付住房公积金补贴,没有给王绒缴纳住房公积金。

5、2021年1月26日,公司与王绒就劳动关系解除事宜协商一致,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6、约定双方劳动关系于2021年1月31日协商一致解除,公司一次性向王绒支付经济补偿金78,900元,双方再无任何其他争议。

7、王绒离职后,就在职期间公司没有给自己缴纳住房公积金事宜,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举报投诉,申请公司为自己补缴在职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8、公司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书面通知后,大为震怒,认为王绒已经拿了住房公积金补贴,现在又反过来要公司补缴公积金,是非常不诚信的行为。

9、2021年4月27日,公司向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王绒退回公司2011年5月-2021年1月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补贴15,750元。同日,仲裁委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公司据此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一审庭审中,公司提交了王绒2011年-2020年的工资发放情况表,该情况表中显示王绒的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职能工资、住房公积金补助等,以证明向王绒支付的工资中已包括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补助。

11、经法庭询问,公司称与王绒并没有就工资中包括住房公积金补助事宜签有书面约定,也没有书面告知,都是直接随工资一并发放的。

12、王绒对公司提交的证据真实性不予认可,提交了自己的银行流水以及部分工资条,工资条显示王绒的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其他构成”或“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岗位补贴”,没有显示住房公积金补贴。

13、一审法院认为,王绒在职期间,公司没有给她缴纳住房公积金,其离职后就该问题到相关行政机构举报要求处理,目前

14、补缴

15、还没有完成,公司所主张的损失并没有实际发生。

16、公司虽主张已经向王绒支付了住房公积金补贴,但并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双方曾就住房公积金补贴的发放有过书面约定,也没有证据证明曾书面告知王绒;公司提交的工资表也没有王绒的签字确认。因此对公司主张工资中包含住房公积金补贴,一审法院不予采信。

17、公司与王绒虽然在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中约定再无争议,但是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强制性规定,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双方再无争议的约定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依法缴存的法定义务。

18、综上,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19、二审法院同样认为,为劳动者缴存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依法为劳动者缴存住房公积金而直接发放住房公积金补贴,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再无任何争议的约定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义务。

20、王绒虽已就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但公司目前还未完成补缴,所主张的损失并未实际发生,且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已向王绒发放住房公积金补贴。因此,对公司要求王绒退还住房公积金补贴15,750元的请求,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21、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2、用人单位在公积金和社保缴纳上总是缺乏合规意识,想方设法地不履行缴纳义务,像本案中的公司就更是个既抠门又憨憨的典型代表!自以为离职时一纸协议约定“再无争议”就万事大吉,其实只是自我安慰罢了!

23、任何与法律强制性规定相冲突的约定都是无效的,任何试图免除自己法定义务的约定都是徒劳的,用人单位应该收起这份天真!员工承诺再无争议,反手去举报投诉,用人单位或许很愤怒,但是自己用违法的约定去要求员工承诺,多少有些荒谬。

24、当然,本案中公司如果能做好这一点,也能给自己挽回一些损失:

25、那就是固定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在给员工发放工资时已经将住房公积金包含在内,这类证据一定是书面的,且经员工签字确认。

26、如果能做到这一点,员工再去投诉举报要求补缴公积金或社保的,虽然公司之前与员工所签的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同样员工也无权依据无效的约定而享有已经发放的公积金或社保补贴,应视为不当得利退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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