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3年医保改革方案

导读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湖北省2023年医保改革方案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湖北省医保改革新政策2023如
2023-10-27 00:16:00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湖北省2023年医保改革方案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湖北省医保改革新政策2023如下:

1、实施了共济制加上门诊报销。

2、实施了二项制度共济制。通俗地说就是家庭成员的医保余额可以共同使用(注意,必须是同一参保地的家庭成员,如二家庭,一人在武汉参保,一人宜昌参保。就不能实现共济制,需要二人同时在武汉参保才行)。

3、门诊可以报销了,但是有门槛,并且不低。参保人在一个年度内门诊费用过了规定额度才进入门诊报销,并且一年内的门诊报销额度有封顶。

4、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对应会有不同的报销比例,报销的比例从50%到84%,总体上讲,低级别的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会高于高级别的医疗机构。

5、政策的导向很明确,通过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服务价格制度方面做出一些调整,引导就医人员到就近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小病就近解决,与大医院功能互补,形成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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