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刑事案件怎样才算结案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不同情形的刑事案件都有一定的期限规定,如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原告撤诉、判决书生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都是可以结案,结案时间从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
刑事案件在公安局,也就是侦查阶段的话,侦查机关做出不予立案或者撤案处理决定的,算是彻底结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或者冻结的财产,除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的以外,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返还或者通知当事人。
刑事案件结案的方式有两种:
1、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作出生效判决
2、公安局撤销案件或者作出不立案决定,并在追诉时效内不再追诉。
民事案件结案的意思是本案已经实际执行完毕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作结案处理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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