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南方都市报案是怎么回事

导读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2003年南方都市报案是怎么回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2003年南方都市报案
2023-10-24 08:02:01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2003年南方都市报案是怎么回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2003年南方都市报案是怎么回事??2003年7月至2004年1月,《南方都市报》总编辑程益中、总经理兼副主编喻华峰、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社委李民英、《南方都市报》计财室主任邓海燕因贪污、行贿、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罪名被逮捕。

2、2004年3月4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3、3月19日,东山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喻华峰犯贪污罪、行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其犯罪所得赃款10万元予以追缴,返还《南方都市报》。

4、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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