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6不准”

导读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农村房屋拆迁“6不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随着我们国家脱贫攻坚的顺利进
2023-10-23 21:30:01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农村房屋拆迁“6不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随着我们国家脱贫攻坚的顺利进行,现如今很多农村村民都搬到城市里居住,农村的老房子迎来了一波又一波的拆迁,也是赶上政策红利的好时候了。虽说绝大部分地区农村拆迁不至于一夜暴富,但也能基本让农民的生活水平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过上更好的日子。

2022年农村拆迁也有新变化,"6不准"原则将得到有效实施,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也相应得到了保障,虽然说部分农民失去了土地,没有了经济来源,但是社保和失地保险等补偿也让这部分农民能够继续生活下去。接下来律师带大家了解农村拆迁有哪些"不准"。

1、不准无公告进行农村征地拆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法律规定征收农村土地要先进行预公告,调查土地现状,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

2、不准无方案进行拆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应当同时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让每一位农村的被征收人亲眼看到,切实了解自身征收情况、补偿内容、补偿标准等,防止少补、漏补。

3、不准用多年(一般指超过三年)之前的价格来征收现在的房屋和土地

我们都知道农村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是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进行的,区片综合地价每三年调整一次,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4、不准因其他非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征收

只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可以对农村土地和房屋进行征收,这里的公共利益指的是: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5、不准未批先征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必须经过批准,具体如下: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6、不准压榨农村拆迁补偿款

征收农村土地和宅基地房屋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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