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全文名称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是对建筑活动、建筑市场秩序、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对违反该法律规定的人员和单位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又称业主或项目法人)是建设项目的投资者, 为建设项目开工和施工单位进场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是建设单位应尽的义务。因此,施工许可证的申请领取,应该是由建设单位负责,而不是施工单位或者其他单位。
二、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所谓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指的是: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同时,也进一步作出了说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
依法核定作为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等的修缮,依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3、抢险救灾等工程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于本法
4、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5、军用房屋建筑
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