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议事规则的12条基本原则

导读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罗伯特议事规则的12条基本原则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法律分析:罗伯特毕
2023-10-12 12:04:01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罗伯特议事规则的12条基本原则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法律分析:罗伯特毕业于美国西点军校,最后升任工兵准将。罗伯特根据美国草根社团的合作实践,以及英国四百多年的议会程序,编纂成《议事规则》,于1876年问世,后称《罗伯特议事规则》。

2、法律依据:《罗伯特议事规则》

3、第一条 动议中心原则:动议是开会议事的基本单元。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是一系列明确的动议,必须是具体、明确、可操作的行动建议。先动议后讨论,无动议不讨论。

4、第二条 主持中立原则:会议“主持人”的基本职责是遵照规则来裁判并执行程序,尽可能不发表自己的意见,也不能对别人的发言表示倾向。(主持人若要发言,必须先授权他人临时代行主持之责,直到当前动议表决结束。)

5、第三条 机会均等原则:任何人发言前须示意主持人,得到其允许后方可发言。先举手者优先,但尚未对当前动议发过言者,优先于已发过言者。同时,主持人应尽量让意见相反的双方轮流得到发言机会,以保持平衡。

6、第四条 立场明确原则:发言人应首先表明对当前待决动议的立场是赞成还是反对,然后说明理由。

7、第五条 发言完整原则:不能打断别人的发言。

8、第六条 面对主持原则:发言要面对主持人,参会者之间不得直接辩论。

9、第七条 限时限次原则:每人每次发言的时间有限制

10、第八条 一时一件原则:发言不得偏离当前待决的问题。只有在一个动议处理完毕后,才能引入或讨论另外一个动议。(主持人对跑题行为应予制止。)

11、第九条 遵守裁判原则:主持人应制止违反议事规则的行为,这类行为者应立即接受主持人的裁判。

12、第十条 文明表达原则: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得质疑他人动机、习惯或偏好,辩论应就事论事,以当前待决问题为限。

13、第十一条 充分辩论原则:表决须在讨论充分展开之后方可进行。

14、第十二条 多数裁决原则:平局即没通过,弃权者不计入有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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