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可以贷款吗

导读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合作社可以贷款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农村专业合作社可以申请贷款,要确保
2023-10-20 19:14:01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合作社可以贷款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专业合作社可以申请贷款,要确保已经满足了以下条件,不然是不能办理的。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按时向农村信用社报送有关材料。

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无不良贷款及欠息。

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并经过年鉴的贷款卡。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二、贷款

贷款简单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

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

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

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信用社可以向辖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发放贷款。

2、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按时向农村信用社报送有关材料;

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及欠息;

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并经过年鉴的贷款卡;

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合作社向信用社申请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规范化的合作社;

(二)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按时向信用社报送有关资料;

(四)依法从事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生产经营有效益;

(五)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能够提供信用社认可的担保;

(六)在信用社开立基本账户,新成立的合作社必须把注册资本金存入所开立的基本账户;

(七)资信良好,具有清偿贷款本息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主要管理人员遵纪守法,信誉良好,无不良嗜好,无逃废信用社债务的行为;

(八)具有与合作社经营相适应的熟知养殖、种植等技术的专业人员或能够持续、稳定地获得相适应的养殖、种植等技术支持;

(九)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具有2年以上(含)与合作社经营业务相关的从业经历;

(十)信用社要求的其它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

合作社是可以贷款的,合作社全称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贷人的贷款额度根据其信用状况、综合还款能力、资产负债以及经营效益等情况来确定。农村信用合作社社员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70%。农村信用合作社社员的贷款享受优惠利率,详细优惠政策由县、市、区结合该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农民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新中国成立了后,我们党在经过土地改革,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基础上,逐步组织引导农民通过发展互助组、初级社等形式,把农民组织起来,迅速解放和发展了农业生产力。之后,以生产、供销、信用为主的“三大合作社”在农村普遍建立起来。随着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的提前完成,进入了人民公社时期,我国农业合作社发展道路也经历了20多年的曲折探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开展生产经营合作的意愿不断增强,合作实践不断丰富。为满足农民群众合作起来的需求,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颁布实施,自此我国农民合作社走上了依法发展的快车道。

截至2020年11月为止,全国农民合作社达到224.1万家,坚持以农民为主体,辐射带动近一半的农户。农民合作社加强社际联合,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收益,组建联合社1.3万余家,社均带动12个单体合作社,经营收入是单体合作社近4倍。贫困地区共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72万家,吸纳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入社发展乡村产业。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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