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之间的经济往来日趋增多且复杂。欠条作为一种债权凭证,在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发挥着重要作用,欠条内容的严谨程度影响债权人权利维护。近日,大通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经济纠纷。
基本案情
2019年,被告陈小某雇佣原告兰某某到其承包的一工地干活,双方约定对工作内容及劳务工资单价、工资支付方式等进行了口头约定。后原告兰某某依照约定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后,被告陈小某向原告支付了部分劳务工资,剩余5万元劳务工资一直未付。2022年2月10日,被告陈小某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载明“欠付原告兰某某劳务工资5万元,承诺于2023年1月10日前支付清,署名陈晓某”,欠条载明的支付期限届满后,经原告兰某某多次追索未果,遂诉至法院。经开庭审理,才发现欠条中的署名“陈晓某”与被告陈小某姓名不一致,被告陈小某也未到庭应诉,无法确定欠款人的真实性,原告瞬间也焦急万分,并表示出具欠条的人就是陈小某而非“陈晓某”。
审判执行
在原告兰某某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到被告陈小某所在村委会核实被告身份信息,多次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途径联系被告陈小某,也与被告陈小某的朋友打听其下落与其他联系方式,最终将被告陈小某约至法院。起初,被告陈小某不承认其欠原告劳务工资的事实,但经法官释法明理,陈小某表示其认可欠条的内容,“陈晓某”系其故意书写错误以逃避债务。在证实被告的身份信息后,法院最终依法判决被告陈小某支付兰某某劳务工资50000元。
小青说
该起劳务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原告的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但法官在此提醒,在涉及出具欠条等债权凭证时,债权人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字里行间要紧凑,不留多余空间。二是认真核对欠款人的签名与身份证姓名是否一致,避免故意写错名字规避债务,最好是在债权凭证上体现欠款人的身份号码。三是要求欠款人当面规范书写,防止债务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拒绝承认债务。四是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五是要写明欠款的原因,以备查证。